第177章 《约翰.克里斯朵夫》 小颗栗子
植到这个时代,难度极大。
原著中涉及了不少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的欧洲大陆的社会思潮与历史背景,这些都需要米歇尔进行精心的改编和替换。
好在,故事的人物原型,那位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已于十年前的维也纳与世长辞。
这也为米歇尔的“创作”扫清了一些障碍,让他可以更加大胆地去塑造故事。
事实上,这部作品的主角正是贝多芬与作者罗曼罗兰性格的混合
再加上了一些音乐家的影子。
《约翰克里斯朵夫》这篇作品,也成功地帮助罗曼罗兰,夺下了191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说起来,这部小说在法国和中国之间的地位差异,也是蛮有意思的。
在某些法国评论家眼里。
《约翰克里斯朵夫》只是一部二流的小说作品。
不过以法国文学的高度来看,二流的作品也很牛了好吧
毕竟那些一流的作品个个都是神中神。
不过在米歇尔个人看来,这绝对算是一流的作品。
但在中国,这部书的名气可是如雷贯耳。
自从五四运动以来,就一直是启蒙文学经典。
柳鸣九甚至称其为“有教养者无人不晓”。
甚至在米歇尔前世的八九十年代以前,流传也颇为广泛
这其中一大半功劳要归功于傅雷先生的翻译。
傅雷先生翻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可以说是中国翻译史上的巅峰之作。
它好就好在,不仅仅是翻译得准,更是译出了灵魂。
以至于读起来完全不像翻译小说,而是一部自带磅礴气势的中文史诗。
《约翰克利斯朵夫》本身写的是一个艺术家与世界对抗、在痛苦中升华的灵魂史诗。
而傅雷的译文雄浑激昂、深沉有力,和主角那种倔强炽热、不甘平庸的气质高度契合。
不只是翻译情节,更是把那种作品中的理想主义、激情与悲壮感完整传达过来了。
在阅读过程中,读着读着就会被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带着走。
如同一条奔流的江河,体验主角的一生
另外,傅雷的文笔是公认的一流。
他笔下的长句舒展流畅,短句铿锵有力,节奏感极强,读起来朗朗上口。
完全没有像“我要用靴子狠狠踢你的屁股”这样所谓的翻译腔。
可以说典雅中又不晦涩,厚重中又不沉闷。
翻译的心理描写、抒情段落尤其出色。
细腻饱满、富有层次,能把人物内心的挣扎、狂喜和痛苦写得直击人心。
这是因为傅雷翻译讲究神似。
他从不逐字死抠字眼,而是会转换成符合中文表达习惯的句子。
更是保留了原作的情感与思想深度,以及语言如同音乐般的流动感。
另外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译者与作者精神的高度相通。
换句话说,就是人书合一了
傅雷本人正直刚烈、追求艺术的极致,和克里斯朵夫的人格非常接近。
友人是这么评价傅雷的:
“性格像硬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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