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章 难道是隱藏的高手? 摸鱼新手
第506章 难道是隱藏的高手?
刘律师提交的证据,就是《金嗓子》的节目全套流程,其中海选等模式跟《
好声音》相似度达到80。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內具有独创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的作品应当受到保护,而被告所策划的《好声音》无论是节目形式还是节目流程都高度相似,我方认为这已经涉及到了抄袭。”
一开始的掰扯只是在大道理上的扯,最终决定判决走向的,一定是落到具体的法律条文上。
这也是很多判决在民眾看来很不合情理,但法官依旧会这样判的原因,没有法律支撑,道理也没有办法讲得通。
金石请了律师,许清风连个律师都没请,天然就输了一招。
看直播的观眾们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专业人士跟非专业人士,差距太大了。
【为什么放著张山教授不用啊?】
【核武器不能轻易动用。】
【糊涂啊!不用张山,换个其他律师也行啊!】
【搞不好要输。】
不少网友都急得不行,抄不抄袭他们不懂,但《好声音》明显要比《金嗓子》好看多了,而且选手也是真有实力,
吃过了大餐,再让他们回去被《金嗓子》餵史,谁受得了啊。
面对刘律师的步步紧逼,许清风摇了摇头,淡定地开始了他的反驳。
“我需要提醒原告和律师,《著作法权》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视听作品,指的满足以下条件的作品:
独创性:必须是创作者独立构思和创作的,体现了一定的创造性和个性。简单的监控录像就不构成视听作品。
连续性画面:由一系列连续的、相关联的图像或画面构成。
可固定性与可复製性:必须能够被固定在某种介质上(如胶片、硬碟、存储卡),並可以被复製和传播。
藉助技术设备感知:通常需要藉助放映机、电视机、电脑、手机等设备来观看。
其保障的是综艺节目最高层级的著作权保护,在这个条款中,任何人未经许可复製、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眾传播该综艺节目成片,都构成对“视听作品”著作权的直接侵权。“
刘律师脸色顿时就变了,他没想到许清风居然能够清楚地知道这些条款。
他不是个明星吗?就算是文学教授,跟法律条款也没有一毛钱关係吧?
媒体记者们一片譁然,在镜头里他们清晰地看到许清风全程都是看著审判长说的,审判席上又没有提词器,这么一大段话,这么清晰的法律条款,他是怎么记得这么清楚的?
刘律师正要开口,许清风微微一笑,继续道:“对方律师似乎没有搞明白这一点,《好声音》从未复製、转播过《金嗓子》的任何节目內容。“
说著他又补了一刀,“我们从来不搬运一些垃——嗯,不好的东西。“
本来许清风想说垃圾的,考虑到这是法庭上,所以委婉了一些。
刘律师指出来的这一条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著作权法》保护的东西看上去很复杂,但其实很容易概括。
法律遵循“思想与表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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