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5章 《我的叔叔约翰》(求追读)  小颗栗子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数目。

虽然《血字的研究》给他带来了一大笔稿费,但那笔钱在支付了房租、汇给家人后,已经所剩无几。

“果然,贫穷才是写书的最大动力啊。”

米歇尔轻声自嘲道。

他必须尽快开始新的创作,才能在这个时代,继续维持良好的生活水平。

在椅子上摆了个葛优躺,米歇尔开始思考接下来的创作。

首先,《血字的研究》还在《本特利杂记》上连载,短时间内推出新的长篇显然不合适。

一部短篇小说就刚刚好,既能保持热度,又能赚上稿费。

他脑海中快速筛选着那些短篇小说大师的作品。欧亨利?《最后一片叶子》已经被他魔改,效果不错。契诃夫?已经薅了两篇作品的羊毛了

那还有谁呢?

莫泊桑。

这个名字跃入他的脑海。

莫泊桑擅长以冷峻的笔触描绘社会底层人物的悲欢离合,他的短篇小说结构精巧,情节引人入胜,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充满讽刺意味。

这正是这个时代英国读者会喜欢的故事类型。

他开始回想莫泊桑的代表作品。

《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这三大代表神作

《羊脂球》背景设定在普法战争,涉及战争与人性,改编起来需要更多的精力

《项链》也是一篇精彩的作品,其对过度虚荣的批判和阶级固化的问题,在英国社会同样存在。

只是风格上,和自己过往关注底层小人物的风格略微不搭。

自己现在刚刚小有名气,应该把基本盘打牢。可以先作为备选。

《我的叔叔于勒》呢?

米歇尔的思绪最终定格在了这篇小说上。

《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并不复杂。

这篇作品讲述了一个普通家庭,曾因弟弟于勒挥霍家产,将他送往美洲。后来于勒来信称发了财,愿意补偿家人,全家便把他当作唯一的希望,日日盼其归来,二女儿也因此顺利订婚。

当全家出游前往哲尔赛岛时,却意外发现船上卖牡蛎的老水手,正是落魄归来的于勒。父母瞬间从期盼变为惊恐与嫌恶,生怕被他拖累,慌忙绕道避开。唯有年幼的“我”心生同情,悄悄给了叔叔小费,亲情在金钱面前尽显冰冷与现实。

这个故事充满了对人性的讽刺和对社会现实的揭露

而这篇小说改编起来相对容易毕竟英法一家亲嘛

故事的背景完全可以设定在英国的某个海滨小镇。

人物身份、家庭关系、甚至渡轮上的场景,都可以很自然地移植到如今的英国。

最重要的是,故事中那种对“暴富”的向往和最终的幻灭,是跨越时代和国界的共同情感。读者会很容易产生共鸣。

米歇尔拿起鹅毛笔,在纸上写下“我的叔叔约翰”几个大字。

于勒这个名字是法语常用名,大名鼎鼎的儒勒凡尔纳,就和于勒是同一个名字,只是翻译不同。所以这个名字,魔改过来必须要改。

在大英,与于勒相对应的名字,毫无疑问就是约翰。

在伦敦大街上,喊一句约翰,估计能有不少人回头

章节内容不完整,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