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章 年轻人不要太气盛  百步印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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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沓合同摆到魏沐面前。

宋柯面带微笑的邀请:「魏沐。你是一个有才华的人,我觉得你有成为天王巨星的潜力,所以我给你开出了最好的条件!!」

说完话,宋柯看了看这小子的表情,还是无动于衷。

真是邪门了,我一大老板,亲自过来给你送合同,你就这个表情?

来点惊讶啊!!

老宋心里有些郁闷,但他没有表现出来。

魏沐冲他礼貌微笑,然后拿起合同翻开第一页。

《艺人经纪合同》

熟悉的封面,熟悉的味道。

上辈子不管是与经纪公司还是与签约,都要签署这样一份《艺人经纪合同》

魏沐当年签约经纪公司的时候不懂事,在这上面吃了大亏。

后来痛定思痛,专门请了律师进修,现在一般合同根本唬不了他。

比如这份合同,规定的是与艺人签署全约。

全约就是经纪约和唱片约一起签。

唱片约的意思很简单,公司仅负责旗下歌手的音乐制作。

而经纪约则是负责处理歌手的其他商业活动,比如演唱会、代言等等。

一条条一项项看下来,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半个小时。

看完合同,魏沐慢慢擡起头。

宋柯笑着问:「你觉得这份合同怎么样?」

「原则上可以。」

原则上可以

这给老宋逗笑了。

他沉浮华语乐坛十几年,听过这句话不下五次,全部都来自甲方或者某些领导。

原则上可以等于不可以。

原则上不可以等于还有办法。

宋柯没想到能在这里听到这句话。

老狼不是说这小子挺有礼貌的?

怎么轮到他就成这样。

我特么才是甲方啊!!

「小魏啊。」

宋柯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我比你年长几岁,叫你一声小魏。」

「我宋柯凭着良心讲,没有哪个唱片公司能给出和我一样的条件。这些天不少公司找过你吧?他们开出的条件怎么样?」

老宋来之前就托圈子里的朋友打听过,确实有不少公司动心,但都不愿意花大力气扶持。

说白了,他们怕昙花一现。

以前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

有的人凭藉一首歌火遍大江南北。

可再过十几年看看,还是那首歌。

「宋老板说的是,他们的条件都没你的好。」

「但是。」

宋柯在心里默念,果然,魏沐下一句就是:「我希望经纪约和唱片约分开。」

难道这小子签了经纪公司?

不可能。

他早就做了调查,这小子绝对没有签约任何经纪公司。

经纪约和唱片约分开,宋柯对这个模式并不陌生。

他手下的李雨春就是选择这种模式。

2005年超女,李雨春横空出世获得年度冠军,一句「春哥」走天下。

当年李雨春百度贴吧可是牛逼的不行,就连李毅吧都要避其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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