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路遇凶杀案  东方笑笑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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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选官之令,特授应天府江浦县主簿(正九品),佐理县政,掌赋税出纳、簿籍登记、刑名佐理等事。

合行札付,仰该员即便起程,限三个月内赴江浦县署交割到任。

到任之日,须将本札付并告身、文凭呈缴应天府知府核验存档,毋得迟延。

尔当恪遵《大明律》及《大诰》诸条,洁己奉公,抚字百姓,毋贪墨、毋废弛,期于称职。

如违限不到、旷职误事,或有僭越礼制、贪酷害民等情,即行拿问治罪。

须至札付者。

右札付江浦县主簿林彦章准此

洪武二十四年五月初六日

吏部文选清吏司印

(钤印:吏部司印)

“林彦章?江浦县主簿?”

林川的手开始抖了。

这马车的主人,竟然是个正九品的朝廷命官!而且是去江浦县上任的路上!

他急忙翻开另一份名为“告身”的文书,这是官员的身份证,比委任状更重要。

告字第一千九百六十五号

钦奉圣旨:国家设官分职,以绥兆民,兹有浙江宁海县儒士林彦章,年二十有三,系洪武二十三年举人,身无过犯,体貌端方,身长五尺六寸,面白皙,络腮短髯,无疵瘢。

经吏部考选,符合授官之制,特授应天府江浦县主簿,秩正九品,隶应天府管辖。

该员到任后,掌江浦县赋税出纳、簿籍登记、刑名佐理、仓库监守等事,享正九品俸禄(月米五石五斗),准免本家徭役三丁。

其应持本告身,与吏部札付一并呈缴应天府核验,作为官身法定凭证,永为凭照。

尔当恪遵《大明律》《大诰》诸条,洁己奉公,抚字黎元,毋贪墨、毋废弛、毋僭越礼制。

如遇升迁、调任,须携本告身赴吏部核验;若遗失、损毁,速具文申报吏部补换,敢有伪造、转借者,以诈伪官罪论。

右告正九品江浦县主簿林彦章准此

洪武二十四年五月初五日

吏部印

附:告身勘验条款

本告身须与吏部札付字号(札字第三千四百七十一号)核对无误,方为有效;

到任后三个月内,由应天府将告身副本申报布政司存档;

官员离任时,告身随解由一并移交新任,不得私自带离。

读完这些,林川瘫坐在地上,只觉得脊背发凉。

他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

真正的林彦章,是那个去江浦县赴任的主簿,此人要么死了,要么被劫匪带走了!

而自己,被人打晕后,换上了林彦章的举人青袍,留在了凶杀现场,手里还拿着林彦章的委任状和身份证明!

甚至,自己的年龄和那个林彦章相仿,都是二十三四岁,身形也差不离。

这是什么?

这就是传说中的“狸猫换太子”……不对,这是“强行背锅”!

“劫匪为什么不杀我?为什么要把我伪装成林彦章?”

林川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大脑飞速运转,作为现代人,看过无数悬疑剧的逻辑思维开始上线。

第一种可能:劫匪杀了林彦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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