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1章 三天的会议:熙宁纲领  下雨啦收衣服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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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就随意征调民力。”

“法,不是治民的,首先是治官的。”

“只有官守法了,民才会信法。”

王安石此时开口了,他捻着胡须,眉头微皱。

“殿下此言,颇有道理。”

“但法从何来?若法条繁琐,百姓不知,又如何守?”

“这就需要修法。”

赵野回答道。

“大宋的《刑统》,太乱,太杂。”

“咱们要修一部《大宋法典》。”

“分门别类。”

“民法,管百姓过日子,做买卖,分家产。”

“刑法,管杀人放火,贪污受贿。”

“行政法,管衙门怎么办事,怎么收税。”

“而且,这法典,要用白话写,要让识字的人都能看懂。”

“要刊印天下,挂在每一个衙门的门口。”

这一天的讨论,异常激烈。

从早晨一直吵到了掌灯时分。

司马光和文彦博引经据典,试图证明“德主刑辅”的优越性。

而赵野和章惇则死死咬住“人性本贪”,强调制度约束的重要性。

赵顼一直没怎么说话,只是在关键时刻,给双方添把火,或者是压一压火气。

直到深夜。

赵顼站起身,把手里已经凉透的茶水泼在地上。

“朕听了一天。”

“觉得伯虎说得对。”

“德,是上限;法,是底线。”

“咱们大宋,以前就是太看重上限,却忽略了底线。”

“结果呢?底线漏了个大洞,银子和民心都漏光了。”

“即日起,刑部和大理寺牵头,重修《大宋法典》。”

“立法之本,在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当然,朕是天子,自有天宪。但除此之外,谁也不能凌驾于律法之上。”

赵顼一锤定音。

司马光虽然还有些不甘心,但看着皇帝那坚定的眼神,也只能拱手称是。

至少,这“法”是用来治贪官的,这一点他并不反对。

……

第二天。

议题:格物兴国。

这一天,气氛明显比第一天要轻松一些,但也更加诡异。

因为赵野让人抬进来了几个大家伙。

一台小型的蒸汽机模型(虽然还很简陋,只能喷着气转圈),几块晶莹剔透的平板玻璃,还有一把刚刚研发出来的遂发枪。

工部的一群老工匠,穿着布衣,战战兢兢地站在大殿的角落里。

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的。

工匠,那是贱籍,怎么能进崇政殿?

“奇技淫巧。”

文彦博看了一眼那个还在噗嗤噗嗤冒热气的铁疙瘩,撇了撇嘴。

“殿下,这就是你说的‘兴国’?”

“玩物丧志罢了。”

赵野没理他,只是拿起那块玻璃,对着阳光晃了晃。

七彩的光斑洒在文彦博的老脸上。

“文相公。”

“您家里的窗户,糊的是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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