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一十章 点播爆满  执木不想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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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优美的旋律过后,陈致远的声音开始响起。

“i'hurtg,baby,i'brokendown宝贝我满心煎熬,身心溃颓

eedyourlovg,lovg,eeditnow迫切想要你的爱意,就在此刻

wheni'withoutyou每当失去你

……”

“喔!汉密尔顿,我爱死你了。”

听到这个熟悉的旋律,艾迪西忍不住大声欢呼了一声。

随后飞快地找到纸笔。

纸笔是用来抄歌词的。

事实上,在全球范围内,抄歌词是普遍歌迷都会做的事。

特别是欧美。

这边的歌曲基本都是提前几周甚至一个月登录电台进行宣传,然后才会发售。

而电台播放毕竟不方便,那么多人听电台,哪怕电台二十四小时接受点歌,电台也不可能循环播放歌曲。

所以,很多歌迷都会把歌词抄下来。

不过,亚洲那边比较流行的用空白磁带录歌。

在欧美这边就比较少了。

原因也简单。

在这边,防盗版法非常的完善。

在欧美这边,但凡你在街头摆摊卖盗版cd。

只要逮到,基本是重罪,会处以高额罚款+短期入狱。

然后,欧美警方还会常态化扫荡音像盗版摊。

这使得这边的盗版几乎生存不下去。

除此之外,哪怕私人少量自拷自用、不传播。

这虽然不会被刑责,但也会被唱片公司起诉且要承担高额民事赔款。

至于电台/商超无版权播放歌曲。

那同样要完蛋。

版权协会这边会发律师函,败诉后同样得按照盗版的播放曲目逐首赔钱。

也正是防盗版法非常完善。

这使得这边的歌迷普遍版权意识很强。

哪怕特别喜欢这首歌,也不会去私自录音使用。

嗯,对于美国这些歌迷来说,版权意识不强根本不行啊!

因为美国这边实在有太多私录歌曲而被唱片公司告到倾家荡产的例子了。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1982年的加州he案。

当时,一个叫davidhe的家伙在家翻录了一些披头士、a≈唱片的金曲。

直接自制成合集磁带。

他以杂志小广告接单方式,把这些磁带邮寄售卖了出去,并少量免费赠送了一些给歌迷。

认真算下来,他这个主业并不算盗版商,只能归为爱好者自录收藏。

但结果就是这样。

他被唱片公司发现以后,直接将他告上了法庭。

最终告他的a≈唱片胜诉。

他被判决赔付13602782美元,并被永久禁令禁止再复制唱片。

82年的13万美金,想一下都知道这笔金额对一个普通人有多大。

这件事几乎成为了北美私人盗版案例中的典范。

直接吓坏了很多私自录歌的私人爱好者。

就算有人再录,也基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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