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92章 追逐(中)  九鱼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说,这只白鸟也足够神出鬼没,唯一可知的是,他在十字军与赛义夫丁的战斗结束后,莱拉便将洛伦兹与萝拉重新送回到了他身边。

那两个孩子只不过几天未见,脸上便又更增添了一些粗糙和坚毅,「莱拉把你们送到哪儿去了塞萨尔笑着问道。而如以往不同,洛伦兹的脸上,露出了无法形容的神色:「我们跟随着商队,走过了很多地方,」她低声说,「我们多数在基督徒的村庄落脚,有时候是撒拉逊人的,我们休息,吃饭和做买卖。

不过村庄几乎做不了什么生意。」

「因为他们很穷。」甚至只能以物易物。

「您怎么知道?」

「我也曾在这样的村庄里生活过。」

洛伦兹露出了好奇的神情。「对,我也不是在城堡中长大的。我在九岁之前一直跟随着养父母在撒拉逊人的村庄中生活,当然也曾见到过你们曾经见到的景象。」

「也是那么辛苦吗?」

在离开岛屿之前,洛伦兹对于金钱是没有什么概念的。

对于她来说,所有的东西都是理所应当的存在。

她睡在柔滑的丝绸或者是暖融融的羊毛里,桌上的银壶中永远储着最干净最新鲜的水,还是烧沸过的,她可以喝这些水,也可以在这些水里面加入价如黄金的茶叶,或者是蜂蜜。

她父亲的作坊里所生产出来的冰糖更是随她心意,爱加多少,加多少。

当然,为了她的牙齿,塞萨尔还是做出了一些限制的,但这并不是因为物质的匮乏,而是对于健康的担忧。

而她的衣服,无论是羊毛还是丝绸,都堆积了好几箱子,母亲和姑妈都很喜欢打扮她,以此作为一桩乐事。

而且洛伦兹的性格更偏向于男孩,也就是说她对奢侈的服装并不怎么感兴趣,她更喜欢那些粗糙的耐磨的衣服,便于奔跑和练剑的。

而她的胜利厅更是四季长春,绿意盎然,花朵处处盛开,窗户上用了玻璃,每个房间都有家具与挂毯。

她很早便有了自己的小马,出行的时候也有马车,即便要行走,也有按照她的脚型和尺寸制作的小羊皮或者是鹿皮的靴子。

她曾经以为每个人都是这样的,直到萝拉来到他身边,她跟着萝拉去了萝拉的家。

不说萝拉现在的家,就算是在变故发生之前的戈鲁的家,也不能算是村庄中最糟糕的,更要比这些近似于野人的聚居点来得好。

洛伦兹看着他们从早忙到晚,每天几乎就只休息三四个小时,从三岁的孩子到三十岁的「老人」也要工作,手脚不停。

但他们依然吃的很少,也没有体面的衣服和宽的居所。

可即便如此,他们依然要向领主和教士缴税一撒拉逊人也一样,只不过名目不同。

那些教士在城堡里或许只是小人物,但对于这些普通的村民来说,他们又是至高无上的权威农民,或是工匠明明是为了生计才不得不缩减祈祷的时间,或者说也没人教导过他们,他们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

但每次教士一来便要威吓他们。如果他们不交上足够的什一税,他们的灵魂就会因为这些累积的罪孽而落入火狱,终身不得安宁,直到世界末日也无法摆脱。

这些人又能懂些什么呢

章节内容不完整,请退出阅读模式查看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